新竹縣政府農業處、環保局人員到場稽查,發現豬舍內雖乾淨

新竹縣政府農業處、環保局人員到場稽查,發現豬舍內雖乾淨、沒什麼味道,廢水也有獲得排放的許可,但真正飼主並非畜牧登記證上的羅姓男子,已違反畜牧法。依規定,負責人變更,應1個月內向主管機關辦理,否則可處1萬到5萬元不等的罰鍰,將先輔導改善。

縣府表示,這座養豬場實際在養頭數共300頭肉豬、9頭種公豬和28頭種母豬,以在養340頭的規模向縣府環保局申請且取得廢水排放許可。至於化糞池是否佔用河川地,須現勘釐清。

居民疑化糞池佔河川地

當地民眾說,羅姓男子買下養豬場,並沒有實際畜養,7、8年前出租給桃園人後才又開始養豬,近年屢生爭議,引發反彈。

1名養豬協會成員說,他曾與抗議民眾實勘現場,發現這家養豬場不僅餿水回收桶髒亂、連空桶都飄散臭味,載運途中常讓用路人掩鼻迴避,外界觀感不佳,環保設施也頗有爭議,其中化糞池更有佔用河川地之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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